泽州县出台景区化村庄创建方案 全球动态
来源:山西日报    时间:2023-07-03 07:40:19


【资料图】

本报讯 近日,泽州县出台景区化村庄创建实施方案,以“景在村中、村融景中、村景一体”为理念,将景区和乡村看作一个系统,通过系统内各方利益协调和资源优化配置,达到乡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景区化村庄,力争用5年时间,全县培育A级景区化村庄(行政村或社区)100个左右,每年创建景区化村庄20余个。  方案提出,开展景区化村庄创建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紧紧依托乡村自然风貌、生产生活风情,坚持“一村一韵”的原则,突出个性化、差异化、特色化。要坚持保护开发、持续发展,注重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的提升,注重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强化村落布局和景观协调,保留真山真水真空气、原汁原味原风情。要坚持农民主体、主客共享,鼓励和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建设,努力提高游客满意度和村民幸福指数。要坚持创新发展、富民强村,深度开发农旅融合产品,丰富旅游业态,拉长产业链条,为景区化村庄发展提供可持续产业支撑,努力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商”“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入股”股份合作形式,努力带动村民增收致富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实现以旅富农,以旅兴村。要坚持集聚资源、形成合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先支持保障景区化村庄建设,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形成各类资源要素流向景区化村庄建设合力。  方案明确了村庄景区化建设的“十二个有”功能,包括有鲜明的入口形象,有足够的停车位,有完备的游客服务中心,有达标的旅游厕所,有系统的旅游标识,有休闲、娱乐的乡村景点,有完整的游览线路,有一批旅游经营农户,有配套解说系统,有专门的运营主体,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成体系的建设方案。  方案要求,要大力实施乡村环境景观化行动,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做好村旁、路旁、水旁和庭院绿化美化,营造浓郁的乡村特色旅游氛围。要注重保护乡村文化旅游资源,突出保护生态环境和本地文化,注重古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培育乡村旅游产品,推动村庄的特色化、品质化、效益化发展。要培育景区化村庄旅游新业态,以产业融合为手段,培育发展乡村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研学旅行、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业体验、乡村手工等新兴旅游业态。要通过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为景区化村庄配套。  方案还对政策扶持、资金保障等提出具体措施。乡村振兴各类专项资金向景区化村庄倾斜支持,文化旅游文物专项资金向景区化村庄聚焦使用。支持创建村用足用活宅基地改革试点政策,创建期内县财政对宅基地建筑物拆除给予补助,对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给予贴息。鼓励支持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参与景区化建设,“泽农贷”优先支持景区化村庄涉农产业发展。 (牛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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