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微动态丨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公告
(资料图)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4月7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公告,公告自2023年4月13日起实施。
公告要求:
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批批“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者目的地检验”模式,根据进口危险化学品属性和危险货物包装类型设定检验作业环节(地点)和比例。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报关时,应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如实填报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名称、危险类别、包装类别、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和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等,并按照申报货物项分别上传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报关后,应及时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检查通知。
X 关闭
资讯
- 环球微动态丨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公告
- 有人日销千杯,有人准备离场:加盟库迪,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全球观热点
- 中信证券:“西氢东送”纳国家规划 氢气储存、压缩设备有望率先受益-世界讯息
- 全国青少年戏剧舞蹈艺术展演宁夏地区活动启动
- 全球速递!王者荣耀铭文后期有什么用(王者荣耀铭文后期作用大吗)
- 两女子为吃自助餐回本被行拘 网友:吃了免费牢饭
- 我国算力总规模全球第二 年增长率近30%
- 2023年4月10日广东省硬脂酸价格最新行情预测|全球热门
科技
-
大山深处的书香春节2022-02-07
-
天津:男子涂改核酸证明进火车站被拘留2022-02-07
-
守护中国唯一国境“骑马线”的“护路人”:保证中欧班列冬季运输安全2022-02-07
-
降雪致青海多条高速实行交通管制2022-02-07
-
广州番禺部分区域被划定为疫情防控管理区2022-02-07